
一、本表應當使用中文準確填寫各欄,提交一式兩份,文字應當打字或印刷,字跡為黑色。
二、本表第①欄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填寫。
三、本表第③欄復審請求人是單位的,應當填寫單位正式全稱,并與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單位名稱一致,同時填寫組織機構代碼、注冊國家(地區)和營業所所在地和地址;復審請求人是個人的,應當填寫本人真實姓名、居民身份證件號碼、國籍、經常居所地和地址。所填寫內容應當與專利申請請求書中的內容一致,如果該專利申請辦理過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應當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變更后的內容填寫。
四、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由指定的收件人代替復審請求人接收國家知識產權局所發信函。復審請求人是單位且沒有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在本表第④欄填寫收件人,其他情形下可以不填寫收件人,收件人只能填寫一人,填寫收件人的,還需要同時填寫收件人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請求書中未指明收件人的,第一署名請求人為收件人。
五、本表第⑤欄,應當填寫經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的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并注明機構代碼,專利代理機構指定的專利代理人不得超過兩人,并注明專利代理人執業證號。
六、本表第⑦欄,應當清楚扼要地敘述請求復審的理由。該欄填寫不下時,應當使用A4紙作為附頁續寫。
七、本表第⑧欄應當寫明附具證明文件的名稱、份數、頁數、原件或復印件。證明文件為專利文獻的,在文件名稱一項應當注明專利號或申請號。證明文件為非專利文獻的,應當注明文獻的名稱、出版日期。
八、本表第⑨欄,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加蓋公章,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復審請求人為個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復審請求人是單位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有多個復審請求人的應當由全體復審請求人簽字或者蓋章。
九、費用可以通過網上繳費、郵局或銀行匯款繳納,也可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或代辦處面繳。
網上繳費: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可登陸http://cponline.cnipa.gov.cn,并按照相關要求使用網上繳費 系統繳納。
郵局匯款:收款人姓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商戶客戶號:110000860。
銀行匯款: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戶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賬號:7111710182600166032。
匯款時應當準確寫明申請號、費用名稱(或簡稱)及分項金額。未寫明申請號和費用名稱(或簡稱)的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了解更多詳細信息及要求,請登陸http://www.cnipa.gov.cn查詢。
十、其它注意事項:
復審請求人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的,應當符合專利法第33條、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1條的規定及審查指南第4部分第2章4.2節有關修改文本的審查的規定。

